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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禮,是一方當事人依據地方習俗,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給付另一方當事人及其親屬的財物。近年來,高價彩禮、“閃婚閃離”現象多有發生,彩禮能否返還隨之成為糾紛爭議焦點。那么,對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的情形,一方當事人能否要求返還彩禮呢?
基本案情
法院判決
法官說法
法官提示
來源:山東高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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